安阳5-12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人开口谈转包内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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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2:33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昨日凌晨,9名“5-12”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因涉嫌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安阳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其中8人被依法刑事拘留,1人取保。 目前,“5-12”事故中死亡的21名民工已全部整容完毕,并得到较好的存放。其中,18名死难者已被家属认领,有关方面也与其余3名四川籍死难者的家属取得联系,他们正在来安阳途中。目前,安阳市有关方面正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订事故赔付方案。
昨日,警方已对“5-12”特大事故8名涉嫌构成犯罪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刑事拘留,其中包括项目的承包方省建七公司安阳信益项目部经理马清、转包方北京城乡一建滑模分公司队长刘领顺和负责为施工队招募民工的当事人张宝民等。 截至昨日下午6时,在医院接受治疗的10名伤员除4名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外,其他伤员伤情平稳。目前警方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昨日上午,记者在安阳市看守所见到了省建七公司信益工程项目部经理马清和事故工地施工队队长刘领顺,并对两人进行了采访。 68岁的刘领顺头发已经斑白。他告诉记者,他是北京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的退休职工,退休前是8级技工。 33岁的马清1992年大学毕业,在来信益工地前,他已做了6年项目经理。 马清说,分包信益公司烟囱工程的是北京城乡一建滑模分公司,刘领顺是以该公司施工队队长的名义和他谈的。签订合同前他也看了对方复印的施工资质、公司简历以及相关材料,后来他还让对方拿出方案。双方谈判了4个多月,才于今年3月份签了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盖有“北京城乡一建滑模分公司”的公章。 而刘领顺的说法却是,他是以个人身份转包滑模工程的,签订施工合同时也没有以任何公司的名义签订。他解释说,既然是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当然没有单位,他所带领的施工队施工人员,都是他退休前带的有经验的工人。省建七公司之所以提到北京城乡一建滑模分公司,是因为他所租用的施工设备是该公司的。 面对记者,马清也承认他至今也无法弄清“北京城乡一建滑模分公司”到底是个什么性质的企业,也无法证明刘领顺等人是不是该公司的人。(大河报 本报记者 张志立 实习生 张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