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16元钱“纸张费”为啥不给收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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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3:08 沈阳晚报 | |||||||||
读者热线:5月14日,读者代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到沈河区公证处(现已更名为沈阳恒信公证处)公证房产收取了216元钱的费用,却只开了200元钱的收据,当我问工作人员那16元钱是什么费用时,得到的回答是‘纸张费’,这么贵的纸张费是否合理?” 投诉实录:代女士告诉记者,4月16日她来到沈河区公证处进行房产公证,按照要求交纳了216元钱的费用。可代女士一看收据,金额只标明有200元钱。随即她向公证处的工作人
记者调查:随后,记者与恒信公证处取得了联系。一位自称姓林的主任告诉记者,需求的纸张量很大,为了尽量节省纸张费用,只有在收据上少开点钱……最后他坦言,“就是想节约开支逃点税费,知道这样不好……”林主任一再向记者表示,“我们以后一定注意。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对于代女士,我们表示歉意并愿意为其如数补开收据。” 沈阳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该单位的此项收费不在国家规定的免税范围内,这种行为应属逃税。有关部门将对此进行处理。本报记者刘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