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八成多残疾人实现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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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3:40 北京日报 | |||||||||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翟伟 顾瑞珍)记者从中残联了解到,我国残疾人中大多数实现了就业,就业率为83.9%。 到2003年底,全国城镇残疾人已就业人数为403.1万人,其中集中就业109.1万人,分散就业123.6万人,个体就业170.4万人。农村残疾人已就业人数为1685.2万人。
我国目前有残疾人6000万人左右,其中处于劳动年龄段的约有2400万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促进残疾人就业方面,积极发挥政府和社会的主导作用,努力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良好环境。 劳动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不仅在法律上做出相关规定,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还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认为,经过10多年的努力,残疾人就业率已从1988年的不足50%提高到2003年的83.9%。但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的就业率和就业水平仍偏低,需要各界继续给予更多的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