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今起有办法规范 需备案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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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5日15:0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5月15日消息:《温州市教育招生广告暂行管理办法》今天开始实施。外地学校来温招生或本地学校招生,学校申请发布教育招生广告,必须向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学校办学许可证、教学计划及实施方案和收费标准等有关材料,填写《温州市教育招生广告备案表》,经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发给统一编号的备案证明。
根据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和管理权限,市教育局负责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的业务处室有6个: (1)高等院校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由高等教育处负责; (2)普通高中和初中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由中等教育处负责; (3)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由小学(学前)教育处负责; (4)职业学校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由职业教育处负责; (5)市局直属学校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由直属学校管理处负责; (6)国外、境外及中外合作办学等涉外教育招生广告审查由政治工作处外事办公室会签。 市教育局办公室分管广告业务的联系人:黄金钗。联系电话:88636388。(温州都市报 吴雨郑文)(来源:温州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