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辨公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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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0:12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非典”肆虐时期,著名澳藉华人胡友义先生通过《厦门晚报》呼吁:对随地吐痰者给予处罚。的确,是该对这许多人观念中的“私事”管管了。 漫长的农业社会,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生活方式单一,交往圈子不逾百里,基本限于家内、族内、村内,因此,凡事便只是家事、族事顶多是村内事,总之,是私事。而个人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如:说话、吐痰、嬉笑怒骂更是个人的私事,与他人何干?说话想怎么
可当今,我们已走出了农业社会,人与人、人与集体、人与社会关系日益多样化、复杂化。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传统的、封闭的、单一的农耕生活已被打破,人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许多过去的私事今天已成了公事;许多过去不涉及道德的问题今天已成了有道德意义的问题。如:喝酒猜拳在独门独院的农业时代是私事,可在高楼林立的今天就得考虑左邻右舍了;遵守交规、按顺序排队在过去不具有道德意义,在今天已是道德问题。现代公共规范,增加了许多传统社会很少指涉或根本不曾有过的崭新概念与涵义。现代生活中,个人生活方式若不自觉融入公共社会,不遵守公共社会生活准则,便可能触犯道德甚至是法律。 公德是社会文明的表征,自觉遵守公德、履行道德义务是个体文明素质的体现。公德是需要自觉、自律的,不管社会监督体系多么完善,对类似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等细处都存有监督不到的空白,维护公德要求全体公民具备公共意识、公德意识、责任义务意识等基本的公民意识。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长期的封建等级社会,在我国,民众只是皇帝的臣民、子民,而非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客观上造成了我们公民意识淡漠,表现在公共意识、社会责任感、义务感的相对不足。而今,我们已是有着独立人格、平等地享受法赋予的权利的公民,自然也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履行公共的义务。惟有如此,社会才能健康运行。 人口众多是我们最大的国情,在我们这样的国度,如果不注意养成公共意识、公德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甚至像极个别“非典”患者竟擅自逃跑或随地吐痰,我们可能连正常呼吸都困难,更甭提生活的全面小康了。 (苏秋华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