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县(市)财政省里直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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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2:38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湖北省政府近日宣布:全省今年起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新体制。 4月下旬,省政府下发《关于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了这次改革的范围和内容。原实行省管的武汉市等17个单位(含所辖区)继续实行省直接管理,全省52个县(市)实行省管财政体制;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所属的8个县(市)仍由恩施州管理。
全省将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及专项资金补助、财政结算、收入报解及资金调度、债务偿还等方面进行改革。如将市对所属县(市)的财政体制补助相应调整为省对县(市)和市的财政体制补助;税收返还和所得税、营业税等基数返还,在市、县(市)间进行调整,由省直接计算到县(市);省对地方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按照规范办法直接分配到县(市);原来市对县(市)的各项结算、转移支付及资金往来扣款等,改由省财政直接与各县(市)财政办理结算。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