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三成最高罚款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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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7:50 新京报 | |||||||||
北京市交管局开始执行货运超载新标准,超载车辆单位主管人同时受罚 本报讯(记者王姝通讯员杨国平)市交管局昨天透露,自昨日零时起,交管部门开始执行新的《治理货运超限超载标准》,超载30%以上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新的规定,车辆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
6月10日后,各级交通部门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将按规定被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