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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载三成最高罚款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07:50 新京报

  北京市交管局开始执行货运超载新标准,超载车辆单位主管人同时受罚

  本报讯(记者王姝通讯员杨国平)市交管局昨天透露,自昨日零时起,交管部门开始执行新的《治理货运超限超载标准》,超载30%以上的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新的规定,车辆第一次超限超载且能主动卸载的,以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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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公路补偿费,将车辆所属运输企业的情况抄告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车辆超限超载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对单车处以每次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其中超载30%以上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对车辆所属运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6月10日后,各级交通部门根据卸载货物的种类为卸载货物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并将货物有关保管事项书面告知当事人。卸载货物超过保管期限经通知仍不运走的,将按规定被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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