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坏心情 天津一男子编造假信息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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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6日17:03 新华网 | |||||||||
天津一男子刘某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日前被天津和平区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今年春节前夕,天津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男青年张居的报警电话,称早上7点多,他在南开区某大型超市门前听到4名东北口音的男子商议,要往该超市里投放爆炸物。他们提了2个黑色大包。其中两人身穿黑色呢子大衣,一人穿白色防寒服,一人穿绿色防寒服。
当天正是腊月二十九,报警人所指超市日客流超过4万人,门前停车百余部。接警后,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派和平巡警,前往张居报警所在的和平区哈尔滨道的一个IC卡电话亭,将张居带回询问,同时派公安南开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前往超市排查爆炸物。 直至上午10时40分,张居承认报警内容是编造的之后,刑警们才撤离。随后,张居供述他的真实姓名叫刘某,26岁,天津市河北区人,一直无业,19日晚上因故心情不好,突发奇想才编造了超市里有人投放炸弹的假信息,想给警察找点麻烦,发泄一下。 法院认为,刘某在春节前选择大型购物场所为目标,故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编造虚假的爆炸威胁恐怖信息,欲使聚集量大、流动量大的人群产生恐慌,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所以应以此予以惩处。此时刘某才醒悟,为发泄坏心情自己做了蠢事。(完)(通讯员张昭 赵杰刚)(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