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打人何成“家常便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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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3:4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盛大林 5月14日晚,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南市大队副大队长张峰和4名队员酒后来到一歌厅唱歌时撒野。很多客人和服务生挨打,老板娘被揪住头发摔倒在地,歌厅老板更是被打得骨折。面对接报赶到的110民警,他们也照打不误,并掏出行政执法证喊道:“我们在执行公务!”(5月16日《华商报》)
城管又打人了!我以“城管打人”作为字符串在网上搜索,一下子就搜出了近5000条有关城管执法人员打人的新闻报道! “城管打人”为何成了“家常便饭”?延安的这起打人事件就可让人看出一些端倪。诚然,那几个执法人员很可能醉了,神志不太清醒,然而,他们却对“执法”念念不忘。面对民警,他们不但掏出了行政执法证,还嚷嚷着“我们在执行公务”———这说明,他们不但对自己的执法者身份非常清楚,而且仍没有忘记“执行公务”不能被妨碍的道理。人常说“酒后吐真言”,其实酒后也容易露出真实的面目。在这些行政执法人员的心目中,“执法证”大概就是横行无忌的“通行证”,不管如何胡作非为,都可以装进“执行公务”这个大筐里。打人算什么?那是最常用的“执法手段”,在“自己的地盘”上,想打就打! 城市管理是为了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和市容环境,本是一种建设“文明”的工作,然而很多执法人员的行为本身却十分“不文明”,甚至简单粗暴。那么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状况呢? 一是入口不严使执法人员的素质普遍较差。行政执法人员属公务员序列,按照国家规定,公务员的选拔有一系列严格的程序。但有些地方并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使很多低素质人员混入其中,有些地方甚至大量聘用临时工,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上街执法。 二是管理不力使执法人员无所顾忌。遍览众多“城管打人”的新闻,大多数“严肃处理”也都是轻描淡写。而处罚的同时,执法部门的领导也总不忘强调城管执法的“难度”,比如小摊小贩不服管教啦、屡教不改啦,云云。这种“开脱”实际上是对执法人员的纵容。 要解决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问题,首先要把紧“入口”,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另外还要准备好“出口”——对于那些动辄打人,严重败坏政府和城市形象的执法者,一定要毫不手软地“扫地出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