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礼竟是“活人墓”(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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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7:1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在浏阳市洞阳乡洞阳村靠近公路的一个山丘上,近期突然出现了一个占地60多平方米的大型“活人墓”,据悉这是当地一乡干部的老母70岁寿辰时子女送上的一份“大礼”。前日下午,记者闻讯赶到现场调查采访后发现,浏阳部分乡镇造“活人墓”现象愈演愈烈。 记者在洞阳村看到的生日礼物“活人墓”,就在洞阳村公路边一个山丘上,全部由大石块和水泥修砌而成,表面贴着白色瓷砖,不仅有占地不小的平台,还修建了石阶,占地60多平方米,在青山绿树掩映下显得相当气派。 据当地一些村民介绍,该墓的主人是当地一戴姓乡干部的母亲,她今年70岁寿辰时,其子女选择这个“风水宝地”为她修建了这个墓。因为建墓时要砍掉山上不少林木,影响环境,该墓建成后不少村民都有意见。 在现场采访时,一名当地小伙子一直骑着摩托车跟在记者身后,见记者拍照,他赶紧叫来两个中年男子。其中一男子自称是该墓主人的儿子,叫戴友良,是当地一个采石场的老板,因为赚了点钱便修了这个墓报答母亲。他有个兄长在浏阳北盛乡政府当干部,不过没什么钱,而且修这个墓时兄长几次表示反对。戴友良还对记者说,他从来没听说过长沙市有关禁止修建“活人墓”的规定,而且修“活人墓”在浏阳一些乡镇相当普遍,有些墓修得比这个豪华得多,花费几万上十万的都有。 浏阳市民政局主管殡改的副局长张民初告诉记者,在浏阳一些乡镇,历来就有建造“活人墓”的风俗。去年他们专门深入各乡镇做了一个专题调研,发现“活人墓”已严重制约了浏阳殡改事业的推进。由于“活人墓”牵涉到国土使用,他建议成立联合工作组来解决这个问题。 在获悉浏阳有“活人墓”存在后,长沙市殡葬管理处负责人极为愤怒。他告诉记者,就算符合规定的单位建设经营性墓地,还需通过省民政厅批准,且一人土葬时面积不能超过4平方米。此外,1997年出台的《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第18条、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禁止建造活人墓地、禁止建造永固性坟墓并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附近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建造坟墓。他们将立即责成浏阳市殡改办就此事展开调查处理。 作者:雄伟 金雄伟 黄廷光 罗艳香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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