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盼"交警张凤海因公殉职案"尽快水落石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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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8:00 新华网 | |||||||||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交警张凤海因公殉职案”又有新进展:被告人艾传伟将于17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讯。 公诉机关指控称: 2004年 4月 14日8时许,被告人艾传伟驾驶改装、超载的解放141型半挂大货车在天津市静海县界内沿津文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京沪高速公路前毕庄出口时,被告人艾传伟见公路上有交警在执行公务,为逃避违章处罚,将车开进路口附近的华静加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艾传伟目无国法,明知其驾驶的货车脚踏板上站有纠正违章的交警,此时行车可能会对车外的交警造成生命危险,为逃避处罚,仍快速行驶,致交警张凤海被碾轧致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完)(记者王京涛)(来源:每日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