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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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8:04 千华网-鞍山日报 | |||||||||
鞍山日报消息(首席记者巴茜)15日上午,市委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收看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报告会,市委书记李英杰出席并讲话,市领导王艳彬、张杰辉、郎英等出席会议。 报告会上,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就《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有关内容做了深刻讲解。
省委书记闻世震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领导,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实现良好开端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就《条例》的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李英杰强调三点意见: 第一,进一步认识贯彻《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快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着重在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工夫。《条例》坚持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实践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明确了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干部监督这个重点,抓住了加强党的内部监督的关键。《条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为开展党内监督提供重要保证。《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接受党内监督,又要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条例》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形成监督的合力,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监督规律认识的深化。各级党委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把握实质,吃透精神,认真落实。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重视监督、加强监督的良好氛围。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务求落实。要对照《条例》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指定具体实施办法,增强贯彻《条例》的针对性。要将《条例》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全年学习计划,集中时间组织中心组进行专题学习。要结合《条例》的学习贯彻,开展各种专题研讨活动。党校、行政学院要将《条例》的学习列为必修科目。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条例》内容和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推动学习活动的深入发展,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监督、加强监督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第三,发扬求真务实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实效。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严格自律的意识。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民主权利,把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监督相结合。要加强决策监督,对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实施重点监督,防止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务求把党内监督工作推向深入,为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据悉,四城区、市(中省)直局级单位和市直大企业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收看了全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报告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