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4·22”、“4·23”事件9名嫌犯被依法逮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09:32 桂龙新闻网 | |||||||||
经检察机关批准,柳州市警方于5月16日对涉嫌妨害公务的7名犯罪嫌疑人和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 根据柳州市建设需要,该市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征用鱼峰区羊山镇阳和村的几十亩土地,不少村民对征地补偿表示理解、支持,但仍有极少数村民对补偿不满足,提出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拒绝签定征地补偿协议,为此,有关部门在三个多月前就向阳和村被征
4月23日上午9时30分,阳和村部分村民近300人在个别人的煸动下,非法游行示威,致使交通中断10个小时。经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取证,张某、罗某等9人的行为已妨害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刑律,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 据警方调查,在“4·22”、“4·23”事件中,还有8人参与了策划、组织、指挥,已涉嫌犯罪。该市公安局近日发布通令,限令他们于己于5月25日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凡主动坦白交待者、可视情节从宽处理,逾期不投案者,将依法惩处。(秦付林) 来源:八桂都市报 责编:覃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