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领导干部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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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7日11:4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4个地州市政府被通报批评 8名正副厅级领导受经济处罚 最近,省政府对2003年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对4个地州市政府通报批评,并对负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和具体
1999年以来,我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了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工作。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我省共对269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其中地厅级干部10人,县处级干部27人,乡科级干部232人。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发生2002年超限额采伐活立木案,除有关当事人受到刑事处理外,州级领导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有2人受到党纪处分。昆明某医院2003年发生违规收费问题,医院副院长、财务处副处长、制剂室主任分别受到政纪处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某师范学校在非典期间组织考察组前往疫区考察学习,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被免职处理。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对建水县古民宅拆毁事件进行责任追究,分管副县长,建设局长被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今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云南省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责任追究案件垂直报告制度。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检查、限期改正、经济处罚、组织调整等与党纪政纪处分结合起来,按照一级抓一级和重特大事件上追一级的原则,开展责任追究工作,使责任追究工作的可操作性大大增强。通过对重大的,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事件的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给予其党纪、政纪、法律惩戒和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促使了领导干部在履行决策权力时增强责任心,正确谨慎地使用决策权,尽量避免决策失误,减少经济损失。 省委、省政府要求,在今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部门,紧紧抓住发生重大失职、渎职问题的后进单位和改进作风,联系群众,效能突出的先进单位正反典型;抓住与千家万户和广大群众利益最密切的部门;抓住负有改革治本任务的部门开展工作。比如,考核发展改革委重点看行政审批改革进行得怎样,该裁减的审批权裁减了没有;考核财政厅重点要看“收支两条线”管理落实得怎样,“小金库”问题解决得怎样;考核教育厅重点要看义务教育阶段是否全面推行了“一费制”,高中阶段招收择校生是否严格执行了“三限制”政策规定,高等院校收费是否做到了规范有序;考核卫生厅要看医疗机构是否在药品采购上采取了集中公开招标,利润是否按规定让利给患者,开单提成、收受红包问题解决得怎样,药品价格虚高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根据部门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考核,有的放矢,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 目前,全省16个地州市已将相关责任书由县到乡、由乡到村层层签订,省直单位责任书签订也已到处室、支部和所辖部门。 李文静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