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现服刑犯办理婚姻登记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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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2:3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东方早报报道,今天),上海市青浦监狱的服刑人员王正富(化名)要做新郎了。他将成为民政部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后第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服刑人员。 昨天,王正富拿着未婚妻专程送来的西装和皮鞋看了又看,他担心自己穿上这身衣服会不自然。管教干警王国强一再给他打气:“放心吧,你一定是个帅气的新郎。”
虽然没有洞房花烛,办好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就要回监狱,但王正富还是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他因出售假币被判刑9年,到青浦监狱服刑后,分管干警发现他情绪低落。经谈心,干警得知他入狱前与未婚妻同居并生有一个女儿,因两人未办结婚手续,女儿今年已经8岁却因报不上户口而无法入学。父亲的过错不应让女儿承担。王正富所在分监区监区长钱云和管教干警决定帮助他。 日前,民政部新出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青浦监狱发现王正富的户口资料仍在当初对他侦查立案的徐汇区公安局,便让徐汇区公安局开具了王正富身份证明。 今天上午,王正富将和未婚妻一起到青浦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陪同他们的不是亲友,而是身着便装的监狱警察。 华东政法学院婚姻法教授许莉认为,服刑人员被依法剥夺了人身自由,并未被剥夺婚姻权。从人性化理念出发,监狱可以创造条件让服刑人员实现婚姻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