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协议”现身数码广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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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3:51 天府早报 | |||||||||
阻碍电信装机真相显现,电信誓讨说法维护合法权益 早报讯(记者孟梅)昨(17)日,阻碍中国电信装机近半年的成都庄士中心数码广场,终于向中国电信敞开了大门,但就在电信工作人员准备进场施工之际,一份“神秘协议”也悄然现身。
昨日下午,记者拿到了这份《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与成都庄士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固定电话和宽带网合作协议》。初看这份协议,与一般的《合作协议书》没什么区别,仔细一看,“B门”就出来了。 在这份协议书的第六条“结算方式”中,明文标出“庄士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在为铁通提供返款发票后,铁通将于每月25日前按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支付代理费给乙方”;在协议第七条中也明确规定:“庄士中心不得在该大厦群楼内与其他第三方运营商签订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作协议……”协议的签署日期是“2002年2月1日”。“电信一直不能进入数码广场,都是这份协议在作怪。”电信工作人员说。 庄士中心数码广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先是不肯承认有这样一份协议,可当记者问“收取的代理费是什么代理费”时,这位人士转而说他们没有收什么费用;而铁通方面则拒绝回答此问题。对此,中国电信成都分公司表示,将会将此协议上交主管部门,在必要的时候用法律手段来维护电信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