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滨海酝酿“干部弹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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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7:27 华商晨报 | |||||||||
5月10日,浙江省滨海县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从今年开始,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对工作不称职的干部进行弹劾”。 “弹劾制”雏形 记者了解到,目前滨海县委组织部刚刚完成弹劾制(讨论稿),正式文件尚未发布。
滨海县县委书记唐铁飞告诉记者,“今年六七月间,这份意见会以县委的名义发布,随后将开始3个月的工作试点。” 触犯6条可能招致弹劾 记者看到,在这份讨论稿上共列出了干部可能招致弹劾的6种行为,涉及干部作风、工作业绩、重大问题或重大项目决策、年度考核及个人民主测评等方方面面,直指干部“较严重的失职、渎职、腐败行为,以及在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过程中办事不力,吃拿卡要反响恶劣”等种种具体行为。 讨论稿中称,凡是有稿中所列的6种情形之一的“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股级以上干部”,“本单位在编人员,行政区和党组织所辖范围内的人大代表、党员代表可联名对其进行弹劾”。 弹劾过程分为4个阶段 按照讨论稿设计的弹劾程序,第一步是“提出”阶段,即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在编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对本单位、本乡镇股级干部提出弹劾;10个以上县属企业法人联名,可对与企业发展相关的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股级干部进行弹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对本行政区域行政、事业单位股级以上干部进行弹劾;县乡两级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对本级党组织所属范围内的党群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上干部进行弹劾。 弹劾动议案被提交给相关单位和部门后,即到了“组织调查”阶段,相关部门最终将根据调查情况除去与事实不符的内容。滨海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沈乃峰也称这一过程为“净化”阶段。 “净化”阶段完成后,相关单位或组织将根据调查事实决定是否启动弹劾程序。如程序启动,被弹劾对象即暂停履行职务,但给予被弹劾人申辩的机会,最终由有关部门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弹劾股级干部由主管单位党委、党组表决,弹劾科级干部由相关大会主席团提交会议审议、表决。 值得一提的是,“干部弹劾制”的监督对象仅为股级和科级干部,并不涉及到该县处级干部。 “我们的弹劾制还不太成熟。”沈乃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 沈乃峰说,出台“弹劾制”的目的,不在于弹劾多少干部,而在于对干部产生震慑和警戒作用。据《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