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出口企业要做到六个“及时”推动退税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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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7:52 胶东在线 | |||||||||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记者陈二厚)为落实“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精神,国家税务总局17日发出致出口企业纳税人的公开信,呼吁广大出口企业做到六个“及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陈欠退税的清欠和今年出口货物新发生退税的申报工作。 税务总局表示,为切实解决好出口退税问题,维护出口企业利益,希望出口企业从六个方面及时进行配合。一是外贸企业购进货物后,应及时付款,并从供货企业取得增值税专
税务总局负责人强调,各级税务部门要本着既对国家负责又对企业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随时受理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进行审核,按规定及时办理出口退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