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万封商业信函当废纸卖掉 原告向邮局索赔3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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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8:15 汉网 | |||||||||
一家公司数以万计的商业信函,本该通过邮政局邮寄到全国各地,却被发现躺在废品收购站内。原告在遭受经济损失后,将四川省与绵阳市两家邮政局告上法庭索赔3000万。 17日上午,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这一堪称中国邮政史上的第一大案。
2002年3月26日,该案原告四川星河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绵阳市邮政局商函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函交寄协议。协议签订后,原告于2002年4月8日至9月6日5个月期间,向被告交出商业信函249.6万余件,付邮资费59.1万余元。事后,原告法人代表周兴和于2002年10月5日在绵阳市国富废旧门市部第一现场发现,原告的信函被卖到废旧门市部约22万封左右。 仅据被告送来的退函初步计算,原告交给被告的商业信函大约有200万封没有寄出。原告根据各种费用综合计算,最低经济损失在4000万元以上。 由于绵阳市邮政局商函公司属绵阳市邮政局内部机构,而绵阳市邮政局又非法人,系具有法人资格的四川省邮政局的分支机构。因此,原告起诉被告四川省邮政局和绵阳市邮政局侵权,要求二者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00万元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