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持户籍证明可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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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8:18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5月18日消息:在结婚登记中,个人声明的威信越来越高。特别是对无法提供户口簿的引进人才来说,只需凭公安部门所开的户籍证明并作出个人声明就能步入婚姻殿堂。昨天,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处长周吉祥告诉记者,从今年年初起,上海已有2000多名引进人才受到“照顾”。 据透露,引进人才中不少是集体户口,无法提供集体户口册的正本,只能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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