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部门 把好四关加强产权股权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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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8:4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蔡计锁)5月15日召开的全省国有产权股权管理暨对外经济联络工作会议提出,在国有资本进退调整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把好产权界定、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交易4个重要关口,依法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和其他投资者权益,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把好产权界定关。目前,企业情况比较复杂,有些企业产权关系不清晰,资产质量比较差,在产权股权管理方面存在许多真空地带。有的企业存在“戴红帽”、出资不到位、注
把好资产评估关。对经济行为未经审批,资产评估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国资委不予核准或备案。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过程中,对于被评估资产数额大、资产情况比较复杂、企业存在商誉等无形资产和资产减值较大的项目,国资监管机构可组织评估方面的专家参与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合议或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资产评估报告,予以退回。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整体改制时,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因为无形资产也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把好国有资产处置关。一要讲程序和权限,防止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现象;二要讲严格执行政策,防止随意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和突破政策标准,禁止乱开口子;三要讲公开和维权,要坚持国有资产处置阳光操作,正确维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把好国有产权转让和产权交易关。国有产权转让及交易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最后一道关口。在推进国企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不得私下交易;必须充分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杜绝暗箱操作;要确保职工安置费用落实到位,确保新股东出资到位,确保国有资产转让收益按时足额收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