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吴旗一派出所指导员出警不及时被撤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9:03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5月18日电(记者杨一苗、陈昌琦)陕西省吴旗县铁边城派出所指导员高志宏因在调查一起盗窃案时出警不及时,被撤销指导员职务。 今年2月23日晚,吴旗县新寨乡堡城村村民白彩珍家中的17000余元借款条及174元现金被盗。在接到报案后,铁边城派出所值班协警员向受害人了解了案情并向指导员高志宏作了汇报。然而高志宏当时既没有提出任何处理意见,也未向派出所所长梁树宏汇报,并且没
此事发生后,吴旗县公安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调查。吴旗县公安局党委研究认为,高志宏身为派出所指导员,不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工作责任心不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延安市公安机关日常纪律作风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决定撤销高志宏铁边城派出所指导员职务,同时责成负有领导责任的铁边城派出所所长梁树宏写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