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横档岛,海水涨潮淹死两游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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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09:13 金羊网-新快报 | |||||||||
事发番禺横档岛,法院判决:死者应自负六成责任 新快报讯(记者 余亚莲 通讯员 番法)到沙滩海浴场游玩,却因不会游泳而被海水吞没,溺水而亡。死者家属因此状告旅游中心及其经营者,但法院的判决却是:死者应自负六成责任。2003年10月2日中午12时许,胡文、胡武(均系化名)一家6人来到广州番禺的横档岛游玩。14时,胡文、胡武两堂兄弟从烧烤场的石阶下到沙滩,加入捡贝壳的游人队伍
死者家属认为,横档岛旅游中心未在海浴场设置警示标志,也未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救生员、救护艇,特别是事故发生时,该中心没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存在重大过错,因此将该旅游中心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5万余元。因横档岛旅游区被张某承包经营,张某也被列为被告。 经审理,番禺区法院查明,横档岛旅游区入场券的背面确实印制了“海浴场游泳规则”,但关于海浪较大及海水涨潮时游泳的注意事项,经营者张某并未告知游客,也没有明确禁止游客在某些地方下海。 法院认为,死者明知自己不会游泳而置身于自然状态的海中,应当能够预见海水会危害自己的人身安全,但却轻视了这种危险的存在,以致溺死,死者应对自己的死亡承担60%的责任。经营者张某承担30%的责任,旅游中心承担10%的责任,两者共赔偿死者家属10.5万元。(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