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办案子不合格法官就地待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00 哈尔滨日报

  新华社重庆电(记者黄豁)法官在当年出现1件不合格案件的,将待岗学习,并视学习情况决定能否重新上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的《关于基层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暂行规定》,制定了多达21条评判法官办案是否合格的标准。

  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周裕良介绍,标准主要包括:对案件主要事实尚未查清就自行裁判或者对案件主要事实认定错误;错误认定刑事被告人犯罪性质,或改变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娱乐我做主快乐无止境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注册财富会员人人得奖
犯罪性质缺乏充分依据;刑事审判中,不应对被告人适用缓刑而适用缓刑,或者对同一类犯罪行为的量刑畸轻畸重;在民事、行政和司法赔偿案件的实体处理中,未分清案件当事人主次责任,法律适用有明显错误,且给当事人或者案外人人身、财产造成一定损失的;案件中止、终结缺乏充分依据的;案件审理中开庭没有按照规定公告的;同一类型案件或者针对同一原告(或者被告)的民事、行政案件作出的实体处理迥异的;案件管辖裁定错误的;违反诉讼程序,影响案件正确裁判或者执行的等等,这些情形均被视为法官办案不合格。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台湾“大选”验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西安宝马假彩票案
广州假酒中毒事件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汤尤杯中国捧回双冠
中超首轮周末激情揭幕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