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试行)》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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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30 石家庄日报 | |||||||||
超市卖食品禁止戴“首饰” 食品包装须有中文标识水产品禁用化学药剂 本报讯(燕赵晚报记者王凤伟)记者昨日获悉,我省《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试行)》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有针对性地专门督促超市改善卫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规范》规定,对于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超市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应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戴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与此同时,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作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而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一律不得存放个人衣物、药品、化妆品等私人物品。 对于冰冻的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另外,《规范》对于过期食品禁上“柜台”、食品采购人员应有鉴别伪劣食品技能、食品包装须有中文标识、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等都有具体、细化的规定。链接 肉蛋奶等六种食品年内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本报讯(记者杨琨通讯员林毅平)我省《2004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工作方案》将于近日发布并开始实施,《方案》规定至2004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要全部实行对猪肉、蛋、奶、蔬菜、果品、水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基本完成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的产地环境评价认定,2004年规模化生产的无公害蔬菜、果品、畜产品、水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60以上等。 我省经贸洽谈会今启大幕 30多万客商参加大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