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从生产销售环节卡住土小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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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0:35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 胡早) 本报讯山西省洪洞县采取釜底抽薪、源头断水的办法,没收土小企业的原料,并在销售环节上对其严加控制,断绝了土小企业业主有利可图的机会和生存环境。经洪洞县环保局执法人员明察暗访,目前没有发现死灰复燃的土小企业。
从2000年开始,洪洞县工商、电力、环保、公安等职能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指挥下,互相配合,联手执法,取缔土小企业。全县357个改良焦的烟囱被炸毁,24家1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炉被县电业局断了电,土小企业全部取缔关停。但是,由于土小企业工艺简单,成本低,利润大,一夜之间即可死灰复燃。一些违法分子钻山入沟,在交通不便和人迹罕至的区域隐蔽生产。记者在明姜镇窑洼村一条沟里看到5个被摧毁的土焦坑,当地村民告诉记者,土焦只需一夜就可建成生产,即使被摧毁,由于投资少,所以损失不大。明姜镇镇长赵春雷告诉记者,有一户村民在自己的院子里挖坑烧土焦,村干部发现后及时上报,镇政府立即摧毁了土焦坑。今年4月,洪洞县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发现土小企业后,不仅摧毁生产设施,而且没收原料,没收成本,使业主无利可图,从生产与销售环节上彻底杜绝土小企业反弹,打消其再恢复生产的念头;乡镇和村干部发挥就地就近监管的优势,从用水、用地、用电、交通等方面入手,杜绝违法企业在本乡镇和村行政区域内生产。 据介绍,关停土小企业促进了该县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了市场,洪洞县的炼焦价格逐年上升,2003年全县财政收入比1999年翻了一番,2003年全县GDP在山西省排序第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