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张市场主体资格执照诞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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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1:22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莆田市秀屿区山亭乡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志平,到秀屿区工商局领到了注明“仅供清理债权债务”的营业执照。这是自今年4月份我省实施《促进和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企业领到的首张仅有市场主体资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据悉,该意见第十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不善丧失经营能力而停止经营,要求取消经营资格保留主体资格的,予以核准,允许保留主体资格,原经营项目删除,改为“仅供清理
此举为解决吊销执照后遗留问题提供了方便。截至目前,该局已核准5家企业保留主体资格。并在6月底全面展开核准保留主体资格工作,到时秀屿区已丧失经营能力的建筑、农业等20多家企业的营业执照将全部实现经营资格与主体资格分离。 黄志雄吴长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