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工钱要等一百年 一县政府修路拖欠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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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4:48 东北新闻网 | |||||||||
政府修路致富本是一件好事,可双鸭山市友谊县在修路时竟拖欠施工单位总额四千余万元的工钱。虽然友谊县政府每年都偿还一部分工钱,但每年只给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一,民工们要想完全拿到工钱,起码要等上一百年。 上世纪90年代初,双鸭山市友谊县将开拓县内外道路作为县城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并向各地发送了相关信息。佳木斯路桥公司第八项目部经理段立华闻知后,承揽了友谊县镇
段立华说:“五年前,这里还是沙土路,是我们让县城有了第一条水泥路,可我们的付出换回的竟是满屁股的债。”据其介绍,修路前,友谊县政府曾表示不拖欠工程款,保证让所有的民工足额拿到工钱,并同几家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协议。协议签订后,他便雇佣了山东、安徽、吉林等地的三百多名民工,直到2000年所有的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了验收。但工程结束后,友谊县政府一直没有给付工钱。段立华说,按协议规定,友谊县政府还拖欠该施工单位近千万元。 11日下午,记者从原负责处理该工程项目善后工作的会计处得知,在整个工程中,友谊县政府至今还拖欠各施工单位总计四千余万元的工程款。段立华的合伙人沈峰说:“本来我们承建这个项目是赚钱的,但由于县政府一直拖欠工钱,几百名民工时常去我家,要我给他们工钱,没办法的时候,民工们就吃住在我家。”段立华说:“施工结束后的四年来,我们几乎天天在催促工程款,可每年县政府只给我们百分之一的工程款,我们一千万元的工程款,还清起码要一百年的时间。” 当日,记者来到友谊县政府,政府办公室主任董瑞泉接待了记者。据董瑞泉介绍,县政府确实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当时计划是在路修完后,将收来的费用作为补偿工程款,可实际上车流量非常小,县政府确实无力给付。但现任领导对此非常重视,正在想尽办法来解决此事,只要有钱就马上还工程款。具体什么时侯能还完还无法确定。(黑龙江新闻网 作者:孙殿喜)[编辑: 孙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