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通行币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中院系列严规管束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4:57 汉网

  近日,市中院出台了旨在规范法官和律师、诉讼参与人相互关系的规定,构筑一条司法公正的“隔离带”,以加强廉政建设,重塑自身形象。

  规定要求,法官与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申请回避。法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与其握手、互致问候及谈笑。

第39届世界广告大会 娱乐我做主快乐无止境
命运我把握 好运不错过 注册财富会员人人得奖

  规定指出,法官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不得暗示更换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介绍辩护、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不得违反规定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咨询意见或者法律意见,不得向其泄露审判秘密。

  违反规定的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朱滨 实习生罗毅君)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乌鲁木齐发生坠机事件
美英军队虐待伊俘虏
伊临管会主席遭袭身亡
乔丹2004亚洲之旅
台湾“大选”验票
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
影星牛振华遇车祸身亡
第57届戛纳国际电影节
首届中超联赛 汤尤杯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