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粮食集团原副总贪污受贿上千万被开除党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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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6:06 人民网 | |||||||||||
人民网长春5月18日电 记者江山报道:5月18日下午,长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长春粮食集团原副总经理齐魁范涉嫌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齐魁范违纪违法金额累计1005.5892万元,涉案人员数十人。目前,齐魁范已经被开除党籍,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经长春市纪委监察局查证,1998年1月至2003年4月,齐魁范担任长春市粮油食品供应总公司总经理兼长春市第十粮库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开具虚假运费、假工程款发票入帐核销;假借为单位办事名义,从本单位私设的小金库及下属单位支取公款;做虚假预算,多转工程款,从中套取现金等手段,侵吞公共财物计764.0892万元。1998年至2003年间,齐魁范多次收受和索取下属单位人员及有业务往来企业人员的财物160.5万元。2000年秋至2002年7月,齐魁范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擅自决定和指使他人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计81万元。 齐魁范的贪污贿赂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齐魁范开除党籍处分,建议主管部门开除其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春市纪委副书记王振华认为,齐魁范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涉及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案情之复杂程度,是迄今为止发生在长春市最大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大经济违纪违法案件。齐魁范作为粮食企业的“一把手”,利用手中权力,不择手段的捞钱,从1999年到2002年不到4年的时间里,贪污受贿近千万元,平均每天贪污受贿金额达7000余元,数额之大,手段之恶劣,触目惊心。齐魁范违纪违法事实说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必须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改进监管方式和方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目前,长春市委、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包括齐魁范重大腐败案件实物图片展、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权力观大讨论等,为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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