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冷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进行复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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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8日16:25 每日新报 | |||||||||
门莉娜 新报讯【记者门莉娜】昨天,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 此次反倾销调查由原外经贸部自 2002年3月23日发起。经过调查,商务部最终裁定原
征收反倾销税后,冷轧板卷国际市场情况及国内供求关系发生实质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49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被调查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复审,并决定于2004年 6月1日召开听证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