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20日起将实施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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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2:0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凡年满16周岁的学生都可以作为代表参加教育收费听证会。《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细则》5月20日起实施,其中规定,听证会代表多数不同意定价方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协调申请人调整定价方案,经调整后反映了多数代表意见的新方案不再进行听证。 市发改委昨天宣布,从5月20日起,我市将实施《北京市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实施
据悉,听证会代表还按任期分为常任代表和临时代表,常任代表每届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公开举行的听证会,公民可凭有效证件按听证会公告的规定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旁听。(记者张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