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收取“拖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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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2: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从即日起,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收取违章停放车辆拯救作业费。 据省物价局有关人员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精神,从即日起,我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车辆,实行拖引作业时,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原我省有关文件中对违章停放车辆的交通拯救作
(孙昊 郑贤功) (来源: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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