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梦特娇”告国内公司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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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3:08 京华时报 | |||||||||
作者: 冯志卿来源: 本报讯(记者冯志卿)认为国内公司侵犯自己的商标使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国“梦特娇”将其告上法庭。昨天,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的律师称,作为“梦特娇(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律师称,被告只是经法国大卫伊立斯有限公司的许可,将其合法注册的图形商标和文字商标许可“梦特娇(香港)发展有限公司”使用。同时认为原告商品的包装、装潢、标签不具备独创性,不存在仿冒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