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台6项制度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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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3:31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徐瑞荣、李桂堂、记者宋光亚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监察局了解到,该市为了从制度上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专门出台了6项制度规范城镇房屋拆迁行为,首先一条便是实行拆迁公示制度,即要在拆迁现场设置公示栏,公示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负责人姓名、拆迁上岗人员及上岗证号、办事指南等。
另外的5项拆迁制度为:在拆迁现场设置信访接待室,专人负责接待,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拆迁户解决困难;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热线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拆迁户的投诉;实行监督检查制度,房屋所在地行政监察部门对拆迁项目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拆迁管理部门给拆迁单位建立诚信档案,按照拆迁委托合同按期完成拆迁任务,并严格按照房屋拆迁程序办事;实行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款“一票结”,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拆迁户。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