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赖债者不得打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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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3:51 新闻晨报 | |||||||||
广州日报供稿 “从今天开始,名单中的44名赖债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高档消费。”昨日下午,佛山市禅城区法院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广东省第一号“限制高消费令”。44名赖债者从此被限制任何形式的高档消费行为。如果违反,将受到法院执行庭相应的处罚。
昨日下午3时,佛山市禅城区法院院长谭永多面向新闻单位、部分债权人、社会各界人士郑重宣布:即时起,禅城区法院发出的44张“限制高消费令”正式生效,44名长期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赖债者名单由法院向全社会公布,群众如果发现名单中的赖债者有高消费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法院举报。执行法官和法警将在接到举报后30分钟赶到现场,对违反法院命令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在公布的“限制高消费令”所列的名单中,个人欠债最多的高达440多万元,而最少的欠债则为450元。禅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说,在法官执行法院判决过程中,始终有部分人恶意逃避债务。禅城区法院院长谭永多透露,此次发出首批“赖债者限制高消费令”,在广东省尚属首次。 禅城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赖债者在禅城区以外的国内任何地方违抗命令进行消费,异地法院同样将配合执行禅城区法院的决定。 法院还设置了有奖举报的制度,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奖励费用将由被执行人支付。 限制高消费令详细内容 不得购买、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不得购置生产、生活上的贵重物品; 不得乘坐飞机、乘坐豪华客船、驾驶及乘坐小轿车、乘坐出租车等高档的交通工具; 本人、配偶、子女不得外出旅游、度假; 本人及配偶不得在酒店、夜总会、桑拿浴室、歌舞厅、高尔夫球场等高消费场所进行高消费; 本人子女不得就读贵族学校、出国留学; 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投资、兴办新的经济实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