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修车价格得“张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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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6:06 北方晨报 | |||||||||
本报讯张春宁见习记者王琳琳报道6月1日起,鞍山市凡从事与汽车维修相关业务的服务企业、门点及配件商店均须实行明码标价。按物价部门要求,大修总成企业要悬挂收费标准公示板,中、小修专项企业收费标准实行价目表或价标签制度。提供服务的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必须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等级或商品规格、商品价格或服务标准等。
据了解,到维修点修车的司机或车主大体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自费,即先谈好价再修车,如觉价钱不合适可换别家,但谈好价钱之后,服务质量容易出问题,司机或车主一疏忽就吃了哑巴亏;另一种是公费,即单位统一定点修车,平时记账,单位定期结账,这样的话车主或司机更容易忽略价格问题,汽车维修者在价格上可作的文章就更多了。但是如果有明码标价,司机或车主不仅在修车前可以货比三家,而且对可能发生的费用也能一目了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