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养老费按日收滞纳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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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2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今后,有用人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劳动保障部门将按日增收2‰的滞纳金。这是昨日召开的省直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工会表彰会上透露的。 目前,大部分省管参保单位,都按月与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进行缴拨结算,并已将历史欠费补缴完毕或按计划分期分批补缴。但也有企业不按时足额上缴养老保险费。甚至个别单位对历史欠费,既没有补缴,也没有提交补缴计划。而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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