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下店面再卖假名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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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30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朱勇 通讯员刘宁) 在七浦路租店面、大肆销售冒牌国际品牌运动服饰的丁小姐,昨天被闸北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04年2月,丁小姐租借市七浦路491号及曲阜路26弄20号分别作为经营场所和仓库,
3月10日,在接到群众举报丁小姐卖假名牌后,闸北区公安分局联合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丁小姐的店面以及仓库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缴获尚未销售的价值185620元的6842件服饰。经鉴定,缴获服饰全部是假冒伪劣产品。 昨天上午,闸北法院在审理查明后,认为丁小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