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三生学籍惨遭"黑屏" 三年苦读无缘高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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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7:55 大众网 | |||||||||
本报济南5月18日讯(记者 董震)17岁的孙路在枣庄市台儿庄区综合高中读了三年书,但学校至今没将他的学籍更改过来,每次的考试成绩都被列入别人名下。因没有学籍,孙路已肯定错过今年的高考,就连高中毕业证也可能拿不到,他一气之下将学校及枣庄市教育局告上了法庭。 今天,记者见到了枣庄市台儿庄区泥沟镇的孙路和他的父亲。孙路的父亲对记者说,
记者在台儿庄区综合高中找到了校长单立强和副校长刘玉国。单校长讲,学生信息卡都是学生涂了号码后进行机读,很容易填错,孙路的名字出错,班主任负有责任。刘玉国说,学校已经向枣庄市教育局基教科申请为孙路更改学籍,记者也看到了一份落款日期为2004年2月26日的申请报告。 但枣庄市教育局基教科刘敬博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至今没有接到这份报告,如果接到肯定会改了。而且这份报告落款的日期是高三会考之后,已经准备核发结业证了。”据刘科长介绍,他们要求学校在学生填写学籍信息卡后至少要校对三次,这所学校几次都没有校对出来,而且出了问题也没有及时更正,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反映出目前的学籍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孙路的律师马洪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赵翠’确有其人,如果有人拿这种漏洞做文章,孙路岂不是花钱替别人上学拿毕业证了吗?”马律师认为,学校和教育局的过错,侵犯了孙路的姓名权,而且没有学籍无法报名高考,剥夺了孙路进入大学学习的机会,给这个农村孩子和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 目前,孙路已经将学校和教育局起诉到枣庄市台儿庄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6.5万元。编辑:王静(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