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区域旅游合作 10省市达成“廊坊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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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09:42 新华网 | |||||||||
5月18日,全国10省市(北京、天津、河南、江苏、浙江、广东、山东、辽宁、四川、河北)内的26个城市和地区的旅游界代表,在第二十一届河北省经贸洽谈会暨第五届“5.18(廊坊)国际商务节”期间召开的“中国三大旅游圈合作论坛”上举行了广泛讨论。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强旅游区域的合作,形成《区域旅游合作廊坊共识》。《区域旅游合作廊坊共识》内容为:1、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市场联动、政策法规联动。2、借鉴WTO有关原则的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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