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鞋只穿了三小时》追踪:鞋换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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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0:48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衡水电(记者张文昌)5月17日,本报以《一双鞋只穿了三小时》为题,报道了陈女士买鞋获赠的一双休闲鞋只穿了三小时鞋面便出现断裂,却一直没有得到说法的消息。文章见报后,引起了广东锦华鞋业有限公司的高度重视,该公司很快为消费者换了新鞋,并进行了赔偿。广东锦华鞋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说,按照该公司规定,凡本公司生产的鞋类均可进行退换,如消费者购买的鞋出现问题,不进行退换是不负责任的。据悉,该公司已经与消费者陈女士取得联系,为她更换了休闲鞋,并赔偿现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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