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万鸡雏遭人弃 巨额损失无人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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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1:22 新华网 | |||||||||
“五一”节刚过,家住辉南县板石河镇胜利村的农民王云金拨通本报群众工作部的电话说:“位于辉南县杉松岗镇的 吉林卓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余名员工,于4月19日晚11时许,将其于当日刚从柳河县圣水镇吉祥饲料经销处赊购来的 9180只活蹦乱跳的鸡雏尽数强行装车拉走,并于次日上午9时许弃于柳河县圣水镇一冷库大墙外,后被当地居民哄拾无余 ,其直接经济损失4万余元,但无任何人承担赔偿责任。”为此,记者前往事发地进行了为期数日的走访调查,现查明:20 02年底和2003年3月,辉南县板石河镇胜利村农民王云金先后与
上述《合同》和《协议》签订后,王云金全身心地走上了这条本应让他发家致富的养鸡之路,不仅投资11万余元建 成了标准化养鸡场,并且严格按照卓越公司提出的技术要求进行鸡雏饲养。然而,不知什么原因,自2003年6月开始,王 云金饲养的鸡雏大批死亡,死亡率高达40%。为此,王云金被迫停止饲养卓越公司提供的鸡雏,并以卓越公司提供的鸡雏及 饲料均不符合质量标准为由,请求辉南县政府出面主持公道,责令卓越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后经县畜牧局领导多次出面 协调,卓越公司口头答应王云金可以外进鸡雏进行饲养,以其利润来补偿先前的经济损失,但从何时开始执行这一口头允诺并 没有明确说法。为尽快挽回经济损失,王云金于今年4月19日与柳河县圣水镇吉祥公司饲料经销处签订了赊购饲养鸡雏协议 ,同时将第一批9180只鸡雏拉回鸡场,当日晚11时许便发生了本文开头所述事件。另据调查,事件发生后,王云金迅速 报案,引起了当地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并在第二天将整个案情调查清楚。但由于情况特殊复杂,截至记者发稿时,当地公安 机关尚未对该事件的性质作出定论。本报将关注事态发展。(记者陈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