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博东:扁2006搞“制宪”就是“台独”重大事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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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6:2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9日电 北京联合大学台研所所长徐博东今日下午在新华网与网友交流时指出,陈水扁当局若在2006年实行“制宪”之举就是非常重大的“台独”重大事变。 徐博东指出,陈水扁提出的“台独三步曲”中,“3.20公投”是第一步,第二步是2006年“公投制宪”,第三步就是2008年实行“新宪”。并且陈水扁已经指定由他在台湾大学读书时的老师,一个叫李洪熙的“台独”分子来召集“宪法”起草小组,这意味着是说他
徐博东指出,陈水扁“制宪”的基本内容在以前都已经抛出来过,如果2006年真的实行“制宪”,我认为就是非常重大的“台独”重大事变。 对于“制宪”会不会涉及到“国体”的问题时,徐博东分析说,这个“国体”问题也就是“国旗”、“国号”、“国土范围”,“国体”的改变就是“制宪”。而根据所谓的“中华民国宪法”是承认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国家,它的法律架构还是一中架构。而这个“宪法”对于搞“台独”的人来说是一个障碍,眼中钉、肉中刺。所以我们必须严正的告诉陈水扁,如果你真走这一步,就是“台独”的重大事变。 而另外一个重大事变,包括他搞“公投”这种形式,也表示他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就是要从宪法最高层次整个脱离大陆的重大举动。徐博东说,这样的重大事件就是一个明显的“台独”步骤,大陆当然要坚决制止。 相关专题:陈水扁“5-20就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