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我国电力体制的三次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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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7:39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5月19日电(记者常志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电力工业体制进行了三次重大改革。 第一次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集资办电、多渠道筹资办电等政策,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办电的积极性,迅速扭转了全国性严重缺电的局面。
第二次是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实行政企分开,这为电力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创造了体制条件。 第三次是总结了国内外电力发展的经验后,2002年,国务院出台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两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厂网分开基本完成,垂直一体化垄断经营的体制被打破,竞争带来的市场活力逐渐显现,发电领域的投资激励机制开始形成。区域电网公司先后正式成立并投入运行。国务院印发了电价改革方案,明确了电价改革的方向。电力市场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试点经过一段时间的模拟运行不久将进入试运行,华东区域电力市场试点经过较长时间准备将进入模拟运行,南方电力市场建设也已经正式启动,华中、西北、华北电力市场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