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血头”非法组织卖血牟利案开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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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9日18: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常亮、李京华)无偿献血本是高尚的义务行为,却因目前部分单位还有计划献血指标,给了“血头”从中渔利的机会。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9日公开开庭审理的杨海红等七“血头”非法组织卖血罪案,便是个别单位花钱找“替身”而引出的犯罪案件。
据介绍,杨海红等七名被告人是来自甘肃、河北等地的农民,他们在非法组织卖血活动时分工明确,其中主要组织者是杨海红和梁海荣这两名年仅二十出头的青年,由他们出面负责联系有意找替身献血的单位。其他几人则在拿到献血指标后,负责寻找志愿者。 在卖血时,这些“血头”将事先准备好的身份证和献血卡交到冒充贫困大学生的卖血人手中,这样他们就成了某某单位的“职工”。验血合格后,由“血头”和单位负责人共同带他们到献血地点,以单位职工的名义抽血。事成之后,献血单位将本应给予本单位献血职工的补助钱款直接交给“血头”。但这笔钱经过层层盘剥,最终给到卖血人手中就只剩两三百元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