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自习补课不准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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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2:50 山西晚报 | |||||||||
本报5月19日讯 (记者程洁)“明明是正常教学期间,孩子上晚自习,学校还要收取所谓的‘补课费’?”“某某公办中学利用双休日补课,并向学生收补课费。”……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学校利用补课乱收费的情况,今日,太原市教育局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省城各中学立即停止晚自习补课收费行为。 近一段时间以来,学生和家长多次向媒体和教育部门反映,部分中学存在晚自习补课
在今天召开的紧急会议上,太原市教育局要求,周一至周五为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在校学生进行收费补课(包括音乐、美术等专业课辅导);学校必须执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和作业量;在校中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的补课或文化辅导,但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公办学校不得借用民办学校的名义进行补课和收费;普通公办学校现任领导、教职工不得兼任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 太原市教育局还要求,民办学校可以利用公办学校节假日、双休日闲置的设施设备进行教学活动,但其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收取的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做到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相关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将予以严惩。 (山西晚报) 山西日报,转载或镜像请先与我们取得联系,谢谢! 繁简通软件由北京东方之晓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大汉网络技术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