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 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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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3:0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19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长春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齐魁范涉案千万元的贪污、受贿、单位行贿案(本报昨日报道)进行公开宣判,齐魁范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开庭审判时,55岁的齐魁范并没有为自己请辩护律师,而是法院为其指定了律师。齐
(胡春晓 李亚彪) (来源:江淮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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