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警方警察换人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4:52 深圳商报 | |||||||||
珠海警方警察换人质 周旋三个半小时,擒获绑架男孩的劫匪 【本报珠海讯】一广西籍青年打劫未遂,逃跑不成,持刀胁持一名7岁男孩。珠海警方与其周旋近三个半小时,于19日凌晨1时30分,成功解救人质,擒获凶顽。
打劫不成绑架男孩 18日22时至22时30分左右,记者连续接到多名市民来电称:珠海市凤凰路扬名广场发生匪徒劫持男孩事件。 22时45分左右,记者赶至事发地点———扬名广场南侧停车场。现场已被封锁,并已布置了大量警力。记者在停车场西边中间一车位看见一辆白色私家轿车,两前车门打开,一人正侧身坐在驾驶员位向后说话。据了解,匪徒与被劫持男孩正坐在这辆车的后排座位上,公安方面的谈判专家正在努力与其交涉。一位目击者称,劫案发生时间大约在22时左右,由于劫匪打劫不成又被围堵,眼见插翅难飞,便胁持了一名小男孩,将其放置于膝盖上并以一把长刀架于孩子颈项上,躲进白色私家轿车内与保安和迅速赶至的公安干警形成对峙。 副局长冒险上车交涉 珠海市公安局果断成立了应突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英坐阵,办公地点就设在距离劫匪藏身之处仅15米的停车场。珠海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唐壹怀多次出马,冒险上车与匪徒交涉。而劫匪架在孩子颈项上的长刀却始终没有放下。 23时15分,唐壹怀靠近犯罪嫌疑人。“我是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壹怀,只要你把孩子放了,我做人质,你尽管把刀放在我的脖子上!”急于脱逃的嫌疑人一听,便提出警方提供一辆车、驾车逃跑的要求。 警方用警察换人质 几经研究,现场指挥部决定:以警察换人质,先把人质解救出来。 现场多名警察纷纷主动请缨:“让我上吧!” 19日晨0时12分,作为人质的警察被挑选出来。同时指挥部提出营救方案:珠海市刑警支队刑警邓万龙作为人质,由另一名刑警陈智驾车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要求离开现场。 0时30分,犯罪嫌疑人在确认邓万龙和陈智身上没有任何武器后,又用手铐铐住邓万龙双手,并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被劫持了3个多小时的7岁小男孩终于安全地走出汽车。警察迅速上前,抱起孩子交给他的父母。 与此同时,陈智驾车离开现场。汽车从凤凰路,经烈士陵园,从情侣路向唐家方向开去。 公安局的警车紧随其后,陈英局长坐在指挥车里一路调兵遣将。 1时正,歹徒突然改变方向,向淇澳方向行驶。 陈英局长以隐蔽的方式通知开车的警察,在淇澳大桥前方想办法将车停下。驾车的警察故意追尾将车停下。 劫匪走投无路下车投降 1时15分,双方又处于僵持状态。1时21分,旁边协助的警察把后边一个轮胎的气放掉。双方又开始谈判。 车子一直行至淇澳大桥,而后在桥头处开始迂回。这段时间内,车内干警始终在对劫匪展开强大攻心工作。同时,公安部门已在附近区域设置钢钉路障。 1时30分,轿车被路障阻止停下。“人质”邓万龙机智地趁匪徒动摇松懈之际,一把抓住刀把,令其不能动弹。劫匪终于下车投降。望着平安下车的邓万龙,公安局长陈英动情地对他说:“你是我们的大英雄啊!” 至此,经3小时30分艰苦奋战,劫持人质事件完满解决。《珠江晚报》供稿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