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严查医疗腐败 拿回扣者当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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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20日06:52 北京青年报 | |||||||||
相关规定 卫生部日前制定了《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要求各地坚决查处严重违规违纪的医务人员和疏于管理、听任不正之风盛行的医院或卫生部门领导。各地要设立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经核查属实的举报者,给予一定奖励。
方案要求: 1.严禁医务人员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和其他馈赠。 2.严禁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个人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 3.严禁医务人员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和提成。 4.严禁医疗机构对药品、仪器检查、化验报告及其他特殊检查等实行“开单提成”办法,或与科室、个人收入挂钩。 5.严禁医疗机构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巧立名目乱收费。 6.医疗机构内部一切财务收支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取消科室承包的收入分成办法,科室不准设立“小金库”。 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查实一次,责令暂停执业活动;重犯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文/新华社1 | |||||||||